氢云链获悉,6月16日,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《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通知。 《通知》中强调,为着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,强化气候领域科技创新水平,需加强建设“零碳”示范试点工程,深化“零碳”技术创新研发与应用: 1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。把握新兴产业发展机遇,加快培育新材料、新能源及智能汽车、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,积极布局储能、氢能等碳中和相关产业。结合“万亩千亿”平台建设,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细分领域,超前布局并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。 2、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。以氢能利用、太阳能利用和能源清洁低碳研究为主攻方向,谋划建设能源领域省实验室,加强能源清洁利用、含氟温室气体替代及控制处理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。积极争取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,推动龙头企业牵头创建省技术创新中心,组建创新联合体,加快建设碳中和技术高端创新动态体系,打造国内领先的低碳技术创新型基地。 3、深化“零碳”技术创新研发与应用。聚焦可再生能源、储能、氢能、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。有序推动规模化、全链条碳捕集利用与封存(CCUS)技术的引进、研发、产业化和应用推广,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和行业开展试点示范。 4、优化交通运输能源结构。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,实施公共领域车辆、私人小汽车新能源行动,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公交、出租、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,加快实现新采购公务车辆100%新能源化,提升社会车辆新能源比例。推广使用电、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的船舶。加快研究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、智能网联等技术。应用城市大脑等信息技术提升交通组织智能化水平。逐步扩大交通运输企业碳核查范围,加强能耗监测统计。 编辑:氢氢我心 校对:风氢扬 审核:氢云小仙女 来源:浙江省发改委 氢云链整理 声明: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并不代表氢云链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部分图文来源网络,氢云链整理发布,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(微信号:qingyangqyl) |